家庭云NAS手机客户端用户协议

本《家庭云NAS手机客户端用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用户与上海凯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凯翔”)之间关于用户下载、安装、使用家庭云NAS手机客户端软件(以下简称“本软件”),基于本软件在手机客户端上使用家庭云NAS服务及基于本软件的附加服务(以下简称“附加服务”)事宜所订立的协议。
家庭云NAS手机客户端软件适用于已开通家庭云NAS服务的用户,尚未开通家庭云NAS的用户请先行开通家庭云NAS服务并获得账号后方可使用本软件。上海凯翔根据本协议条款,为用户基于本软件在手机客户端上提供家庭云NAS服务以及用户订购的基于本软件的附加服务。
上海凯翔在此特别提醒用户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中的各个条款,包括免除或者限制上海凯翔责任的免责条款及对用户的权利限制条款。请您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除非您接受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下载、安装或使用本软件及与本软件相关的任何服务。您的下载、安装或使用本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行为都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当用户使用某项附加服务时,如该服务另有单独的服务条款、指引或细则,用户应遵守该服务条款、指引或细则,该服务条款、指引或细则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除非上海凯翔另有其他明示规定,上海凯翔新推出任何基于本软件的附加服务或增强本软件的新功能,均适用本协议。
本协议可由上海凯翔随时修订,上海凯翔将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通知用户上述修订,通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家庭云NAS手机客户端界面发布公告信息。如果用户在通知规定的协议修订生效日期后继续使用本软件、或任何附加服务,则用户将被视为接受了修订后的协议。如果用户不接受修订后的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本软件以及任何附加服务。
除上海凯翔提供的附加服务外,用户还可通过本软件订购上海凯翔的合作方(以下简称“第三方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附加服务(以下简称“第三方附加服务”)。由于第三方附加服务并非由上海凯翔提供,因此本协议并不涵盖用户使用第三方附加服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用户希望使用一项或多项第三方附加服务,应阅读第三方服务协议,该协议由相应的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单独提供,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第一条 软件许可和服务的提供
1.1 软件许可
1.1.1 获得软件许可的途径
用户应通过以下途径获得本软件的授权许可:
(1) 上海凯翔家庭云NAS平台。
(2) 上海凯翔指定的其他途径。
1.1.2 软件许可的范围和说明
(1) 上海凯翔许可用户仅在家庭云NAS手机客户端上下载、安装、使用、显示、运行本软件。该许可是有限的、不可转让的、非排他的。
(2) 上海凯翔保留对本软件许可进行收费的权利。
(3)本软件及其任何拷贝的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及其它一切未明确授予您的权利均属于上海凯翔,用户使用其他权利时须另行取得上海凯翔的书面同意。上海凯翔保留因业务发展需要,单方面对本软件的部分功能效果进行改变或进行限制的权利,用户需承担此风险。
(4) 用户同意不以任何形式非法拷贝本软件系统及文档。
(5) 如果用户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与条件,上海凯翔有权随时终止许可,并保留通过法律追究责任的权利。
1.1.3 软件的安装和卸载
(1) 用户安装本软件时,应严格按照上海凯翔的软件安装提示和说明完成安装。
(2) 用户卸载本软件时,用户应当按照正确、适当的程序卸载本软件。
(3) 如因用户在安装、卸载本软件时操作不当而导致任何事故,上海凯翔不承担责任。
(4) 上海凯翔保留在任何时候在用户IPTV机顶盒上卸载本软件或者暂停、终止本软件使用的权利。
1.1.4 软件的替换、修改和升级
(1) 上海凯翔保留在任何时候为用户提供本软件的替换、修改、升级版本(以下简称“新版软件”)并就此向客户收取费用的权利。但是,上海凯翔并无为用户提供新版软件的义务。
(2)用户可根据本软件的升级提示及指导对软件进行升级,并获得本软件新功能或修正功能的使用。用户同意,除非与上海凯翔另有约定,用户对升级后的软件进行使用的相关权利义务仍然适用本协议。
(3) 旧版软件可能无法实现某些原有服务和新增服务的功能,但上海凯翔并不对此负有任何责任。
(4) 新版软件发布以后,用户有权选择是否对旧版软件进行更新。如果用户希望获得新版软件,应当通过本协议1.1.1条规定的途径取得。对于通过非上海凯翔指定途径取得的新版软件引发的任何问题,上海凯翔并不对此负有任何责任。
1.1.5 关于软件安全的提示
(1) 本软件可能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侵扰,例如,他人利用用户的资料,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再如,用户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将威胁到用户的计算机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影响本软件的正常使用。用户应加强信息安全及用户信息资源的保护意识,要注意加强密码保护,以免遭致损失和骚扰。
(2) 非经上海凯翔或上海凯翔授权的其它任何由本软件衍生的软件,均属非法,下载、安装、使用此类软件,将可能导致不可预知的风险,请用户不要下载、安装、使用。
1.2 服务内容
1.2.1 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范围
(1) 用户申请并获取家庭云NAS账号后,通过在手机客户端上运行本软件并用账号登录,可以使用家庭云NAS服务。
(2) 家庭云NAS是一个向广大用户提供个人文件存储空间和技术的产品,所有文件均为用户上传,上海凯翔不直接上传任何内容。
(3) 本协议约定的是在手机客户端上使用家庭云NAS及附加服务的相关约定,关于在其他平台/终端上使用家庭云NAS服务的约定,请参见原协议。
1.2.2 附加服务
(1) 本协议项下的附加服务分为上海凯翔附加服务和第三方附加服务。上海凯翔附加服务的服务提供者为上海凯翔,第三方附加服务的提供者为上海凯翔的第三方合作伙伴。
(2) 上海凯翔附加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音乐、生活以及冲印等。上海凯翔有权随时添加新的上海凯翔附加服务并对已有的上海凯翔附加服务频道进行减少或调整等变更。上海凯翔将尽合理的商业努力通知用户前述变更,通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家庭云NAS客户端界面发布信息等。用户在使用新增的上海凯翔附加服务前应登录家庭云NAS客户端软件或通过上海凯翔指定的其他途径阅读相应的客户协议。如果用户在通知规定的服务变更日期后继续使用本软件、账号、或任何附加服务,则用户将被视为接受了上海凯翔对服务的变更。
(3) 用户同意,除非用户与上海凯翔另行约定,用户使用上海凯翔附加服务所有相关的权利义务均由本协议和相应的服务细则进行规范。
(4) 上海凯翔有权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用户第三方附加服务的添加或减少,通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家庭云NAS客户端界面发布信息等。用户在使用新增的第三方附加服务前应登录家庭云NAS客户端或通过其他途径阅读相应的客户协议。
(5) 用户理解并同意,上海凯翔仅为用户提供使用第三方附加服务的途径和渠道,上海凯翔并非第三方附加服务的提供者;用户使用第三方附加服务所产生的所有相关权利义务,不属于本协议的规定范围,均由相应的第三方服务协议进行规范;第三方服务协议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就用户使用第三方附加服务所引发或导致的任何纠纷、索赔或损失,上海凯翔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6) 除非上海凯翔与用户另有约定,任何新增的上海凯翔附加服务均由本协议及相应的服务细则进行规范。
1.2.3 本协议项下服务有关费用的说明
(1) 对于本协议项下的家庭云NAS客户端和各项附加服务本身,上海凯翔目前不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但是,为使用前述服务,用户须经由为用户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如互联网)的第三方,因此会产生相应的网络通信费用,如宽带网络费、移动业务流量费等。此外,如果用户在点击使用某附加服务后,进一步选择订购该频道提供的某些增值服务功能,例如音乐彩铃下载、杀毒软件下载或财经信息订阅等,也将可能产生相应的服务费用。但是,上述网络通信费用和服务费用均不属于本协议的规范范围,由相应的附加服务协议进行规范。
(2) 客户理解并同意,虽然目前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服务为免费提供,但上海凯翔及其合作伙伴保留对该服务收取费用的权利。上海凯翔和合作伙伴有权按需要制定或修改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与服务收费有关的相关条款。如果本协议项下的一项或多项服务由免费变更为收费服务,上海凯翔及其合作伙伴将以适当的形式通知用户收费服务的种类、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用户有权自主选择接受或拒绝收费服务。如果用户选择拒绝,则不能在收费开始后继续使用相关的收费服务。如果用户选择继续使用收费服务,用户应保证在使用收费服务时,将按照上海凯翔及其合作伙伴的相关收费规定支付费用。如果用户拒绝支付或拖欠费用,上海凯翔及其合作伙伴有权停止对客户服务,并要求客户赔偿损失。
(3) 如果客户对本协议项下服务有关费用问题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免费客户服务电话:(021) 6979 1862 进行咨询并在咨询后再进行服务订购和使用。
第二条 知识产权声明
2.1 本软件由上海凯翔开发。本软件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专利权以及商业秘密,归上海凯翔所有,与本软件相关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程序及相关文档、文字表述及其组合、图标、图饰、图表、色彩、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印刷材料、电子文档等,均受著作权法和与著作权相关的国际条约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其知识产权均归上海凯翔及/或上海凯翔之合作伙伴所有。
第三条 用户使用须知
3.1 运行本软件及使用服务所需的环境和条件
(1) 用户安装并运行本软件的环境如下:Android/IOS手机。
(2) 对于用户未满足上述条件而影响本软件运行或影响其使用订购的本协议项下任何服务,上海凯翔将不承担责任。
3.2 关于家庭云NAS账号和服务的说明
用户应按照原协议的约定申请、使用、维护、转让、注销家庭云NAS账号。
3.3 信息接收
用户同意接收上海凯翔及其合作伙伴通过家庭云NAS平台及原协议约定的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服务信息、商业信息、通知信息、宣传信息、广告信息等信息。
3.4 服务变更
(1) 用户要求变更其已订购的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内容和种类必须取得上海凯翔和上海凯翔合作伙伴的事先同意,上海凯翔及其合作伙伴可就此附加额外条件。
(2) 用户理解并同意,在服务变更的情况下,原有服务的剩余优惠可能不被保留。
(3) 如果用户对服务变更问题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免费客户服务电话:(021) 6979 1862进行咨询并在咨询后再进行变更。
3.5 使用本软件及本协议项下服务所禁止的行为
用户在使用本软件和本协议项下服务时不能从事以下行为:
(1) 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反汇编或解体拆卸;
(2) 复制或转让本软件的全部或部分,但本协议中明文规定的除外;
(3) 从本软件或其拷贝中去掉其著作权声明;
(4) 为商业运营目的安装、使用、运行本软件;转让、出租、销售或使用本软件系统进行商业经营活动;转售、分发、作商业用途、作为分时或服务处使用或用于经营网站或利用服务牟利,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本软件、账号和相关服务进行正常使用之外的增值商业行为,如易名和重新包装销售、在商业活动中作为免费赠品、培训、商业评估以及任何形式的再次租赁;
(5) 许可他人使用本软件或将本软件用于任何上海凯翔禁止的目的;
(6) 对本软件或者本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计算机终端内存中的数据及本软件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进行复制、更改、修改、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或服务接入本软件和相关系统;
(7) 未经上海凯翔书面许可,将本软件安装在其他终端设备上,包括但不限于机顶盒、手持设备、电话、无线上网机、游戏机、电视机、DVD机等;
(8) 通过非上海凯翔开发、授权或认可的第三方兼容软件、系统登录或使用本软件及本协议项下的服务,针对本软件和本协议项下服务使用非上海凯翔开发、授权或认证的插件和外挂;
(9) 未经上海凯翔书面许可,对于本软件的相关信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借助本软件发展与之有关的衍生产品、作品、服务、插件、外挂、兼容、互联等;
(10) 利用本软件发表、传送、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公序良俗的内容,或任何不当的、骚扰性的、侮辱诽谤的、恐吓性的、淫秽的、暴力的及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内容;
(11) 利用本软件发表、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权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12) 利用本软件批量发表、传送、传播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或发送未经对方请求的任何宣传材料或信息;
(13) 在用户并不拥有相应的权利并未得到所有必要的认可的情况下,传送或散布以其他方式实现传送含有受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图像、相片、软件或其他资料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受版权、商标法、隐私权、公开权保护的文件;
(14) 通过侵犯商标、版权、专利、商业机密或任何一方的其他专有权利的方式利用本软件获得图像或相片的资料或信息或使用前述资料或信息;
(15) 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或账号;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本软件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企图干涉、破坏本软件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伪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16) 通过修改或伪造本软件运行中的指令、数据、数据包,增加、删减、变动本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或者运营;
(17) 制作、发布、传播用于窃取账号及他人专属信息、财产、保密信息的软件;
(18) 利用本软件或本协议项下的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19) 利用本软件或账号制造虚假身份误导、欺骗他人;
(20) 通过其他未经上海凯翔授权开发的软件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法兼容型软件、程序登录使用账号;
(21) 以任何方式干扰、阻碍或损害本软件或本协议项下所提供的服务的使用或运作;以及
(22) 为任何非法目的、以任何非法方式或以任何与本协议规定不一致的方式使用本软件或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或利用本软件或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进行任何非法行为;
第四条 软件许可、账号、服务和协议的终止
4.1 软件许可、账号及服务的暂停和终止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上海凯翔有权随时暂停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软件的许可使用及本协议项下的一项或多项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并无需对用户承担任何责任:
(1) 因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不真实等原因导致用户的家庭云NAS账号注销或停止使用;
(2) 用户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
(3) 政府及主管部门的要求;
(4) 上海凯翔取消向公众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一项或多项服务;
(5) 发生不可抗力或紧急情况;
(6) 本协议及本协议的补充协议规定的其他情形;
(7) 上海凯翔认为适当并符合业务需求的其他情形。
4.2 协议的终止
(1) 上海凯翔有权在提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单方终止本协议,但如果用户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发生不可抗力或紧急事件或发生任何上海凯翔无法给予客户提前通知的情况,上海凯翔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立即终止本协议。在上海凯翔单方终止本协议的情况下,上海凯翔无需对客户承担任何责任。
(2) 如果用户注销家庭云NAS账号,则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3) 本协议终止时,用户根据本协议条款获得的软件使用权、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均应终止。但本协议的终止将不免除用户根据本协议应向上海凯翔缴纳但尚未缴纳的任何费用以及应履行但尚未履行的任何义务。无论本协议由于何种原因终止,用户已支付的费用将不能退还,用户亦不能主张关于费用的任何利息。
第五条 隐私权声明
上海凯翔为向用户提供本软件及相关服务而需要存储、使用、向第三方披露及以其他方式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原协议中与个人信息处理相关的约定。
第六条 法律责任与免责
6.1 许可利用用户的智能手机:为了得到本软件所提供的利益,用户在此许可上海凯翔必要时占用用户智能手机的处理器和网络等资源,用作容许上海凯翔为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之有限目的。
6.2 用户端资源的保护:用户认可上海凯翔提供本软件相关服务时,将会尽其商业上的合理努力以保护用户端的资源及通讯的完整性,但是,用户承认和同意上海凯翔不能就此提供任何保证。
6.3 上海凯翔特别提请用户注意,为了保障业务发展和调整的自主权,上海凯翔拥有随时自行修改或中断本软件授权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如有必要,修改或中断会以通告形式公布于上海凯翔官方网站、家庭云NAS平台或其他上海凯翔网站重要页面上。
6.4 对于用户违反本协议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户同意赔偿上海凯翔与其关联公司、合作伙伴、代理商、顾问单位,并使之免受损害。上海凯翔有权视用户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中断、停止本软件使用许可,中断、停止提供本协议项下一项或多项服务,根据原协议的约定限制、暂停或收回用户账号,提起诉讼等措施。对用户利用账号进行违法活动、骚扰、欺骗其他用户等行为,上海凯翔有权根据原协议的约定收回其账号。对于上述措施所导致的用户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中断、信息资料丢失、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等,上海凯翔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上海凯翔会视司法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对于用户的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的上海凯翔所遭受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用户应对上海凯翔进行赔偿。
6.5 使用本软件及相关服务的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上海凯翔及合作伙伴对本软件及相关服务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示的、默示的保证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本软件及相关服务的适销性、适用性、连续性、无病毒、无疏忽或无技术瑕疵问题、所有权和无侵权的明示或默示担保和条件。对在任何情况下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软件及相关服务所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果性的损害及风险,上海凯翔不承担任何责任。
6.6 由于使用本软件涉及到互联网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存在因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以及其他任何网络、技术、通信线路、信息安全管理措施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受阻等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风险,上海凯翔和合作伙伴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不作担保,对因此导致用户不能发送和接受阅读消息、传递错误、未予储存、数据损坏或损失以及其他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须理解并自行承担以上风险,用户因此不能使用本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上海凯翔不承担任何责任。
6.7 使用本软件可能存在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令人反感或非法内容的信息的风险,用户须明白并自行承担以上风险,上海凯翔不对任何有关信息真实性、适用性、合法性承担任何责任。
6.8 如上海凯翔自身系统发生故障影响到服务的正常运行,上海凯翔承诺及时与相关单位配合,处理并进行修复。但用户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上海凯翔不承担责任。上海凯翔保留不经事先通知用户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他目的暂停服务任何部分的权利。
6.9 任何经由本软件或相关服务上载、张贴、发送即时信息、电子邮件或任何其他方式传送的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音讯、照片、图形、视讯、信息、用户的登记资料或其他资料(以下简称“内容”),无论系公开还是私下传送,均由内容提供者承担责任。上海凯翔无法控制经由本协议项下服务传送的内容,也无法对用户的使用行为进行全面控制,因此不保证内容的合法性、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或品质;用户知晓并同意将对内容自行判断并承担所有风险。但在任何情况下,上海凯翔有权依法停止传输任何前述内容并采取相应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暂停用户使用服务的全部或部分,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机关报告。上海凯翔有权拒绝和删除违反本协议或可能引起其他用户反感的任何内容,但上海凯翔并无对内容进行审核或删除的义务。
6.10 用户承认关于服务的使用上海凯翔有权制订措施及限制,包含但不限于保留用户信息、电子邮件信息、所张贴内容或其他上载内容的最长时限、用户账号可收发电子邮件或信息等的最大数量、用户账号可收发的单个信息或电子邮件的大小。通过本软件及相关服务存储或传送的任何信息、通讯资料和其他内容,如被删除或未被储存,上海凯翔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上海凯翔有权随时变更上述措施或限制。
6.11 用户通过本服务与广告商进行任何形式的通讯或商业往来,包括但不限于参与促销活动、对商品的付款和交付进行约定以及达成的其他任何协议、承诺、保证或声明,皆为用户与广告商之间的独立行为。上海凯翔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12 本软件及相关服务可能会提供与其他网站或互联网资源的链接。由于上海凯翔无法控制这些网站及资源,无论此类网站或资源是否可供利用,上海凯翔不予负责;上海凯翔亦对存在或源于此类网站或资源的任何信息、广告、产品或其他资料不予负责。因用户使用或依赖任何此类网站或资源发布的或经由此类网站或资源获得的任何信息、商品或服务所产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上海凯翔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相关权利人认为链接所载的内容或搜索引擎所提供之链接的内容侵犯其权利,上海凯翔声明与上述内容无关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6.13 上海凯翔在本协议任何条款下的全部责任以及用户享有的对于与本协议相关的损失的唯一和所有的救济的金额将限于用户在本协议项下向上海凯翔支付的过去12个月的服务费用。
6.14 同意本协议视为同意接收产品功能、变更、商业性等短信息。若需取消商业性短信息,回复QX退订即可。

第七条 其他
7.1 上海凯翔将按照有关电信服务质量法规的要求,尽力向用户提供合理的服务。
7.2 未经上海凯翔书面同意,用户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和义务。
7.3 本协议项下所有上海凯翔对用户的通知的方式可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在上海凯翔家庭云NAS客户端软件发布公告,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7.4 上海凯翔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政府政策的变化修改本协议。
7.5 本协议项下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上海凯翔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上海凯翔为用户提供服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骨干通信线路故障、黑客攻击、病毒、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其它天灾、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上海凯翔未向客户提供或未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向客户提供服务,上海凯翔不承担责任。
7.6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亦不影响原协议的效力。
7.7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若用户和上海凯翔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在此完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上海凯翔所在地法院管辖。
7.8 任何有关本软件和本协议项下服务的问题,用户可拨打上海凯翔客户服务热线 (021) 6979 1862 咨询。